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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德信诚经济咨询
1.0目的
规范双金属温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双金属温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0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在-80~+500℃,由双金属元件和护套组成温度检测元件且具有圆形表盘的双金属温度计(以下简称温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0职责
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双金属温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0定义
双金属温度计:用膨胀系数不同的两种金属(或合金)片牢固结合在一起组成感温元件,一般绕制成螺旋形,其一端(自由端)装有指针。当温度变化时,感温元件曲率发生变化,自由端旋转,带动指针在度盘上指示出温度数值。
5.0内容
5.1计量性能要求
5.1.1温度计的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量程的%)℃|
1.0|±1.0|
1.5|±1.5|
2.0|±2.0|
2.5|±2.5|
4.0|±4.0|
5.1.2角度调整误差:可调整角温度计因角度调整引起的示值变化不超过其量程的1.0%。
5.1.3回差:温度计的回差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2外观
5.2.1温度计各部件装配要好,不得松动,保护套应牢固、均匀和光洁。
5.2.2温度计表头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温度计度盘上的刻线、数字和其他标志应清晰、正确。5.3.2恒温槽实际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