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6”,一是煤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非煤矿山领域(含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三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四是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五是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六是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N”,即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和供水、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