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批发档口查出“毒鱼”(孔雀石绿超标/硝基呋喃代谢物超标),只是作为批发环节,并非生产环节;老百姓做点小生意,供应商来货时根本没有所谓的检测或要求具有检测合格报告。目前店主被抓。请问,这种事件严重么,被抓后流程是怎样,会被判多久,要多久才能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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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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