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的储存方式与储存数量在什么标准里有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 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具体的储存方式与储存数量在什么标准里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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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份我整理的关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的东东,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 一、化学品分类: (一)根据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第1类 爆炸品(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说明见GB20576):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第六类)如:一氧化氮、氯气、氨等。 不燃气体(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等。 易燃气体,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3类 易燃液体:指易燃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 低闪点液体:闪点<-18℃ 如:乙醚(闪点为-45℃)、 乙醛(闪点为-38℃)等; 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 如:苯(闪点为-11℃)、 乙醇(闪点为12℃)等; 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 如:丁醇(闪点为35℃)、 氯苯(闪点为28℃)等。 第4类 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三乙基铝等; 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钠、钾等。 第5类 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如:过氧化钠、高锰酸钾等; 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有毒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具体指标 : 经口:LD50≤500 mg/kg(固体) LD50≤2000 mg/kg(液体) 经皮(24h接触):LD50≤1000mg/kg 吸入:LC50≤10 mg/L(粉尘、烟雾) 该类分为毒害品、感染性物 品2项。毒害品如:氰化钠、 氰化钾、砷酸盐等。 第7类 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是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按其放射性大小细分为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放射性物品和三级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该类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 ▲酸性腐蚀品:硫酸、硝酸、盐酸等; ▲碱性腐蚀品:****、氢氧化钾、乙醇钠等; ▲其它腐蚀品:亚氯酸钠溶液、氯化铜、氯化锌等。 (二)根据GB13690-2009进行分类 二、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要求: 1、应将贮存物品按其危险性进行分类和品名编号,并根据其特性分别贮存在相应的库房内,库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标准要求(表1)。 表1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储存物品类别 耐火 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单层 库房 多层 库房 高层 库房 库房地下室半地下室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每座库房 防火墙间 防火 墙间 甲 3、4项 一级 1 180 60 - - - - - 1、2、5、6项 一级、二级 1 750 250 - - - - - 乙 1、3、4项 一、二级 3 2000 500 900 300 - - - 2、5、6项 三级 1 500 250 - - - - - 丙 1项 一级、二级 5 4000 1000 2800 700 - - 150 三级 1 1200 400 - - - - - 2项 一级、二级 不限 6000 1500 4800 1200 4000 1000 300 三级 3 2100 700 1200 400 - - - 丁 一级、二级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1500 4800 1200 500 三级 3 3000 1000 1500 500 - - - 四级 1 2100 700 - - - - - 戊 一级、二级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2000 6000 1500 1000 三级 3 3000 1000 2100 700 - - - 四级 1 2100 700 - - - - - 注:①高层库房、高架库房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②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1.00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 ,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⑥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中规定的“占地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2、危险化学品应采用分类、分区、分库贮存;严禁将自身能形成爆炸性的物质、以及相互接触能引起爆炸或燃烧的物质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同库贮存。禁止同库贮存的物品见表2、3、4 表2禁止一起储存的物品 组别 物品名称 不准一起储存的物品种类 备注 1 爆炸物品:苦味酸,梯恩梯,火棉,硝化甘油,硝酸铵炸药,雷管等 不准与任何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储,必须单独隔离储存 起爆药如雷管等与炸药必须隔离储存 2 易燃液体:汽油,苯,二硫化碳,丙酮,乙醚,甲苯,酒精(醇类),硝基漆,煤油 不准与其他种类物品共同储存 如数量甚少,允许与固体易燃物品隔开后储存 3 易燃气体:乙炔、氢、氯化钾烷、硫化氢,氨等 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储 惰性气体: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利昴等 除易燃气体、助燃气体、氧化剂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物品共储 助燃气体:氧、氟、氯等 除惰性、不燃气体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他物品共储 氯兼有毒害性 4 遇水或空气能自燃的物品:钾,钠,电石,碳化钙,锌粉、铝粉、黄磷等 不准与其他种类物品共储 钾、钠须浸入石油中,黄磷浸入 5 易燃固体:赛璐珞、影片、赤磷、萘、樟脑、硫磺、火柴等 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贮 赛璐珞、影片、火柴均需单独隔离储存 6 氧化剂: 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品: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钡、次氯酸钙、亚硝酸钠、过氧化钡、过氧化钠、过氧化氢(30%)等 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贮 过氧化物遇水有发热爆炸危险、应单独贮存。过氧化氢应贮存在阴凉处所 能引起燃烧的物品:溴,硝酸、铭酸、高锰酸钾、重铬酸钾 不准与其他种类的物品共贮 与氧化剂亦应隔离 7 有毒物品:光气、五氧化二钾、氰化钾、氰化钠等 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共贮 表3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危险物资: 序号 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 氯酸盐、硝酸盐与磷、镁、铝、锌等粉末及脂类等有机物 2 过氯酸或其盐类与乙醇等有机物 3 过氯酸盐与镁、铝、锌等粉末 4 过氧化物与镁、铝、锌等粉末 5 过氧化二苯甲酰与氯仿等有机物 6 过氧化氢与丙酮 7 次氯酸钙与有机物 8 氢与氟、臭氧、氧、氧化亚氮、氯等 9 氨与氟、碘 10 乙炔与氯、甲烷与氯加上阳光及振动 11 水与硫酸酐 12 三乙基铝、钾、钠、碳化钠氯磺酸与水 13 氯酸盐与硫化锑 14 硝酸钾与醋化钠 15 氰化钾与硝酸盐、氯酸盐、高氯酸盐共热时 16 硝酸盐与氯化亚锡 17 液态空气、液态氧与有机物 18 重铬酸胺与有机物 19 高锰酸钾与有机物 20 氨酸钾与硫酸或硝酸 21 联苯胺与漂白粉 22 黄磷与氧化剂 表4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的物资 序号 能引起燃烧的物资 1 溴与磷、锌粉、镁粉 2 浓硫酸、浓硝酸、与木材、织物等 3 铝粉与氯仿 4 王水与有机物 5 过氧化钠与醋酸、甲醇、丙酮、乙二醇等 6 硝酸铵与亚硝酸钠 7 亚硝基粉与酸、碱等 8 甲烷与氟化氢 9 铬酸酐与甲醇、乙醇、丙醇、醋酸等 10 重铬酯铵与甘油及硫酸等 11 三乙磷与氧、氯等 12 对亚硝基苯酸与酸碱 13 高锰酸钾与硫酸、硫磺、甘油、酒精、丙酮等 14 松节油与氯、浓硫酸、硝酸 15 氧与有机物或油脂 16 氯气与乙烯或乙炔 17 氢与氯气或氟气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每种物品的存放现场应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危险化学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贮存量及贮存安排现表5 表5贮存量和贮存安排 贮存类别 贮存要求 露天贮存 隔离贮存 隔开贮存 分离贮存 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 1.0~1.5 0.5 0.7 0.7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 2000~2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宽度,m 4~6 1~2 1~2 5 墙距宽度,m 2 0.3~0.5 0.3~0.5 0.3~0.5 与禁忌品距离,m 10 不得同库贮存 不得同库贮存 7~10 说明:露天贮存:露天堆放的贮存方式; 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隔开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点: a.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进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b.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c.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于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d.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E.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三、消防设施及通道的要求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应漆色醒目、完好。 2、防火间距应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相邻库房应有防火墙隔开。 3、消防设施应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4、库内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 四、库内隔热、降温、通风措施的要求 1、通风应以自然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保持通风良好。 2、有防阳光直射库内的隔热、降温措施。 3、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五、电气设施的要求 根据贮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分级、分区安装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器设施,安装线路、开关、电器应与之匹配合理。 六、废弃物品和包装容器的要求 1、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 3、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七、库内应急预案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库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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