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166-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来自行业标准:带线缝合针(YY 0166-2002)》把原标准中对针体材料的要求放入分类与标记中,并适当放宽了对针体材料的要求,同时规定了缝线材料。在分类与标记中重新绘制了产品的连接图样,删除又首讲卷著叫以必适度了原标准中的表l和表2,增加了缝合针代号标注应包括的内容。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YY0044—1991、YY0166—1994。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本标过晚山迅策谈准的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