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09499000 其他醚醇及其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 增值税率:17.0% 退税率:9.0% 监管条件:无 最惠国关税:5.5% 普通关税:30.0%
品名, 成分含量, 用途
2909499000. ether-alcohols and their halogenated, sulphonated, nitrated or nitrosated derivatives. VAT:17.0%. Tax rebate rate:9.0%. . MFN tariff:5.5%. General tariff:30.0%
| 公司名称 | 手机号/电话 | 联系人 | 微信 | 询单 | |
|---|---|---|---|---|---|
| 上海吉至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18117592386 021-57481218 | 吉至试剂 | 3007522982 | ![]() ![]() | 询单 |
| 国标编号: | 33569 | CAS No.: | 109-59-1 |
| 中文名称: | 2-异丙氧基乙醇 | 英文名称: | 2-isopropoxyethanol |
| 分子式: | C5H12O2 | 分子量: | 104.147582054138 |
| 熔 点: |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对大鼠可引起肝、肾损害。未见职业性危害。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低毒类。
急性毒性:LD50500~1000mg/kg(大鼠经口);4900mg/kg(豚鼠经口);LC503100mg/m3 4小时(大鼠吸入);1930ppm 7小时(小鼠吸入)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4.实验室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5.环境标准:美国 车间卫生标准 106mg/m3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一、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带防毒面具。高浓度环境中,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相应的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方法: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1211灭火剂。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乙二醇异丙醚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ethylene glycol isopropyl ether |
中文名称 2 : | 2- 异丙氧基乙醇 |
英文名称 2 : | 2-isopropoxyethanol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099 |
CAS No. : | 109-59-1 |
分子式: | C5H12O2 |
分子量: | 104.09 |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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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对大鼠可引起肝、肾损害。未见职业性危害。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 ℃。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 |
中国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 ACGIH 25ppm,106mg/m3 |
TLVWN : | 未制定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略有不愉快气味。 |
pH : | |
熔点 ( ℃ ) : | 无资料 |
沸点 ( ℃ ) : | 139~143 |
相对密度 ( 水 =1) : | 0.91 |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 | 3.6 |
饱和蒸气压 (kPa) : | 0.80/20℃ |
燃烧热 (kJ/mol) :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 ) :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 (MPa) : | 无资料 |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 ) : | 33(O.C) |
引燃温度 ( ℃ ) :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 %(V/V) :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 %(V/V) : | 无资料 |
溶解性: | 可混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用作溶剂。 |
其它理化性质: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 : 500 ~ 1000 mg/kg( 大鼠经口 ) ; 4900 mg/kg( 小鼠经口 ) LC50 : 3100mg/m3 , 4 小时 ( 大鼠吸入 ) ; 1930mg/m3 , 7 小时 ( 小鼠吸入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家兔经皮: 20mg/24 小时,中度刺激。家兔经眼: 500mg/24 小时,中度刺激。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33569 |
UN 编号: | 无资料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3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号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号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3.3 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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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
MSDS 修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