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作维生素C的中间体
二,用作食品调湿剂、保香剂、抗氧化剂,化妆品原料,香烟、牙膏保湿剂,维生素C、胶粘剂的原料及利尿和利胆药
三,用作生化试剂、稠化剂及硬化剂,也用于树脂和塑料合成
四,医药级用于配制注射液、大输液和口服冲剂等,食品级用于口香糖、无糖糖果等
五,生化研究,硼酸的酸碱滴定,山梨糖和维生素C的制备。
六,甜味剂;保湿剂(主要供糖尿病、肝病、胆囊炎患者等用);螯合剂;组织改进剂(如可使蛋糕组织细腻,防止淀粉老化);维生素C的合成原料;甘油代用品。饮料中有掩盖糖精钠后苦味的作用和使甜味物口感稠重。EEC用于巧克力、糖果、冰淇淋、食用色素稀释剂;疗效果酱;蛋糕预制粉;糊料等。
七,是一种具有保湿功能的特殊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转化为葡萄糖,不受胰岛素的控制,适合糖尿病人使用。本品还具有增稠、螯合的作用。目前我国主要用于牙膏的生产和医药工业,在食品工业中用得不多,规定可用于糕点,最大使用量5.0g/kg;在鱼糜及其制品中最大使用量0.5g/kg。还可作消泡剂,用于制糖工艺、酿造工艺和豆制品工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国外还可以用于葡萄干保湿,酒类、清凉饮料的增稠、保香,以及糖果和口香糖。
八,广泛用于食品工业。在医药工业上用作合成维生素C的原料。也可用以制取醇酸树脂中的增塑剂和防冻剂。在牙膏、烟草、制革和墨水等的生产上用以代替甘油作为水分控制剂。还可用作树脂、炸药的乳化剂、增稠剂、分散剂和防锈剂的原料。
一,由葡萄糖在镍催化下经高温高压氢化后浓缩至70%左右而成。
二,葡萄糖经催化氢化制得。由葡萄糖在镍催化下经高温高压氢化后,由离子交换树脂精制浓缩、结晶、分离而成。
三,山梨糖醇的生产国内大多采用淀粉糖化所得精制葡萄糖中压连续或间歇加氢的方法:C6H12O6+H2[Ni]→C6H14O6 将53%的葡萄糖水溶液和0.1%(对葡萄糖)的镍催化剂加入高压釜,置换空气后,在约3.5MPa、150℃和Ph值8.2~8.4条件下加氢,终点残糖控制在0.5%以下。沉淀5min后将山梨糖醇液离子交换树脂精制而得产品。上述工艺流程简单,不必分离即得合格产品,也没有“三废”污染,但对淀粉而言,得率只有50%,因而成本较高。如果采用淀粉糖化液直接加氢的新工艺,得率可达85%。
四,将配制好的53%葡萄糖水溶液加入高压釜,加入葡萄糖重量0.1%的镍催化剂。经置换空气后,在约3.5MPa、150℃、pH8.2-8.4条件下加氢,终点控制残糖在0.5%以下。沉淀5min后,将所得山梨糖醇溶液通过离子交换树脂精制即得。原料消耗定额:盐酸19kg/t、液碱36kg/t、固碱6kg/t、铝镍合金粉3kg/t、口服糖518kg/t、活性炭4kg/t。
五,将53%的葡萄糖水溶液 ( 事先用碱液调ph=8.2~8.4)和葡萄糖质量0.1%的镍 铝催化剂加入高压釜,排尽空气后进行反应,控制温度150℃,压力3.5MPa。当葡萄糖含量达0.5%以下,反应即达终点。静置沉淀、过滤。滤液用强酸性苯乙烯系阳离子交换树脂001×7及强碱性系铵Ⅰ型阴离子交换树脂201×7进行精制,去除镍、铁等杂质,即得成品D-山犁醇。
| 公司名称 | 手机号/电话 | 联系人 | 微信 | 询单 | |
|---|---|---|---|---|---|
| 上海冠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3210529039 021-31056671 | 刘伟 | 2133236343 | 询单 | |
| 湖北云镁科技有限公司 | 18327059871 027-59206672 | 方经理 | 235010015 | ![]() ![]() | 询单 |
| 廊坊乾耀科技有限公司 | 17301291189 0316-2132003 | 刘畅 | 3003719569 | ![]() ![]() | 询单 |
| 福晨(天津)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19814003004 | 陈亚东 | 626726216 | 询单 | |
| 山东欣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662672320 | 李昌林 | 2360124261 | ![]() ![]() | 询单 |
| GC-MS |

| 1H NMR | 300 MHz | DMSO |

| 13C NMR |

| 产品名称: 山梨醇 | 按照GB/T 16483、GB/T 17519 编制 |
| 修订日期: 2019年7月15日 | 最初编制日期: 2019年7月15日 |
| 版本: 1.0 |
无
无危害分类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组分 | 浓度或浓度范围(质量分数,%) | CAS No. |
|---|---|---|
| D-glucitol | 100% | 50-70-4 |
用水雾、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
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使火势扩散。
可燃的。微细分散的颗粒物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周围环境着火时,使用适当的灭火剂。
将泄漏物清扫进容器中。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禁止冲入下水道。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禁止明火。防止粉尘沉积;密闭系统,防止粉尘爆炸型电气设备和照明。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
避免眼和皮肤的接触,避免吸入蒸汽。
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如需罐装,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库温不宜超过37°C。
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
保持容器密封。
远离火种、热源。
库房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置。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组分名称 | CAS | 标准来源 | 限值 | 备注 |
|---|---|---|---|---|
| D-glucitol | 50-70-4 | GBZ 2.1——2007 | MAC: PC-TWA: PC-STEL: |
无资料
GBZ/T 160.1 ~ GBZ/T 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 EN 14042 工作场所空气 用于评估暴露于化学或生物试剂的程序指南
防止粉尘扩散!
作业场所建议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
加强通风。
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
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系统。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携气式呼吸器。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眼睛防护:安全护目镜,如为粉末,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外观与性状: 透明至淡黄色糖浆状液体 | 气味: 无资料 |
pH值: 无资料 | 熔点/凝固点(°C): 95-99ºC |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C): 494.9ºC at 760 mmHg | 自燃温度(°C): 无资料 |
闪点(°C): 94°C(lit.) | 分解温度(°C): 无资料 |
爆炸极限[%(体积分数)]: 无资料 | 蒸发速率[乙酸(正)丁酯以1计]: 无资料 |
饱合蒸气压(kPa): 无资料 | 易燃性(固体、气体): 无资料 |
相对密度(水以1计): 1.48 | 蒸气密度(空气以1计): 无资料 |
气味阈值(mg/m³): 无资料 | n-辛醇/水分配系数(lg P): -2.2 |
溶解性: 20℃时220g/100mL | 黏度: 无资料 |
经口: LD50 Rat oral 15,900 mg/kg
吸入: 无资料
经皮: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该物质可能对胃肠道有影响。
无资料
扩散时,可较快达到空气中颗粒物公害污染浓度。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无资料
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 无资料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无资料
对微生物的毒性: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尽可能回收利用。
如果不能回收利用,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
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 弃处置本品。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8部分。
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
使用槽(罐)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公告。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相应的规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 未列入
危险品化学品目录(2015): 未列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未列入
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未列入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 未列入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未列入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未列入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13): 列入
本版为第1.0版,按照GB/T 16483-2008、GB/T 17519-2013、GB 30000系列分类标准编制。
【1】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CSC),网址:http://www.ilo.org/dyn/icsc/showcard.home。
【2】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网址:http://www.iarc.fr/。
【3】OECD 全球化学品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echemportal.org/echemportal/index?pageID=0&request_locale=en。
【4】美国 CAMEO 化学物质数据库,网址:http://cameochemicals.noaa.gov/search/simple。
【5】美国医学图书馆:化学品标识数据库,网址:http://chem.sis.nlm.nih.gov/chemidplus/chemidlite.jsp。
【6】美国环境保护署:综合危险性信息系统,网址:http://cfpub.epa.gov/iris/。
【7】美国交通部:应急响应指南,网址:http://www.phmsa.dot.gov/hazmat/library/erg。
【8】德国GESTIS-有害物质数据库,网址:http://gestis-en.itrust.de/。
MAC: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 h工作日、40 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指在遵守PC-TWA前提下允许短时间(15 min)接触的浓度。
虽然进行过广泛调查,但未发现接触该物质的健康影响。
本SDS的信息仅适用于所指定的产品,除非特别指明, 对于本产品与其它物质的混合物等情况不适用。 本SDS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的该产品的使用人员提供产品使用安全方面的资料。 本SDS的使用者,须对该SDS的适用性作出独立判断。由于使用本SDS所导致的伤害,本SDS的编写者将不负任何责任。